2015年7月16日 星期四

防衛醫療第四集: 藝高人膽大?? 還是「多做多錯」



日劇「醫龍」,很精采
內行的看門道,其實朝田龍太郎常常見招拆招
在術中改變術式,可謂是「藝高人膽大」
所以,以前人說
「醫學是科學,更是藝術」

同樣的情形搬到台灣,那「英雄就要變狗熊」了
一旦手術結果不如預期,發生了糾紛
那整個過程就會被送交「事後諸葛」們審查
那當然是…
醫審會:「違反醫療常規」
法官:「不可謂沒有過失」

以前的老師也常會在台上
「來!! 腫瘤吃到的範圍比預期大,把術式改成…」
以前醫學院教你
「這個藥的原理是什麼,為什麼這樣的病要給這樣的藥…」
從來也沒有認真看過什麼是「衛生署核定適應症」

出了社會才知道,開藥不能照藥理
要照「衛生署核准適應症」、和「健保局核准適應症」
一個藥就算「學理上對病人有好處」
但是沒照著「主管機關規定」來,就小心出事
因為「法官、對方律師」都看這個…

於是前一篇教你「慎選治療的對象」
這一篇教你「慎選治療的方法」
「爬的愈高,摔的愈重」
愈是滿懷理想熱情進入醫界的人,
愈會對目前環境感到失望,
這是條「必須保守,不准創新,挑病人沒有任何犯錯空間」的死路

今天
闌尾炎( 民間俗稱盲腸炎,為了清楚解釋,醫師也只能跟著說盲腸炎)
是急症,為了搶時間,不要闌尾破了變「腹膜炎」(死亡率高很多倍)
所以要開刀,
國外切除闌尾,有三成左右,病理報告是「沒有闌尾炎」的
在台灣,這叫誤診
國外為了息肉切除膽,也有一定比例是「正常」
在台灣,這叫「無端手術」
患者要求900萬、承審法官認為「至少要賠一百萬」
就算「醫療鑑定無疏失」,法官也可以一再要求重新鑑定
「就鑑定到有疏失為止」吧……

看到一些民間團體主張
「就是要嚴刑重罰,醫師才會精進醫術」
我只能說「哀莫大於心死」

今天我們精進醫術,目標是為了救人
為了「我開的比別人好」的榮譽,為了一份能照顧家人的收入
不是為了「逃避牢獄」

真要「逃避牢獄」其實也很簡單,「我不碰」就好了!!
收入少一點,我可以省吃儉用啊!!
過勞換來的收入,還被「少數心理不平衡的法匠、民眾認為是肥羊」,何必!!

而醫療技術就像「職業運動員」,要不停practice才會保持在頂尖狀態
慢慢的,「因為少開,我也不太熟了,就更不敢開」
雖然技術一去不回頭,雖然活的不好,但我活下來了!!
而那些「像胡瑞恆一樣不停practice的」,又有多少次900萬可賠
從「practice開刀」變成「practice跑法院」
(practice
在英文有「練習」和「執業」雙重層面的意義)

醫療行為,是「根據過去經驗,面對未知的一種冒險」
沒有包醫的!!,沒有冒險,就沒有醫療 !!
台灣司法不承認這件事,認為「冒險都是醫師的錯」!!
醫師冒險的代價,是賠上醫師所有的榮譽、身家財產甚至人身自由,
那醫師為什麼要冒險?? 為什麼要學習新的技術??
只是為了不被告嗎??
不被告太簡單了!! 只要「依法行醫」,
膽囊等「確定變成癌了」再開就好了,到時候也不用開了!!
截肢了就「沒有接不好,變成長短腿的問題」,病歷不必「被用顯微鏡檢視」
闌尾等「確定變成腹膜炎」再開就好了,這樣就沒有「台灣法官所謂的誤診」了
什麼?? 「應作為而不作為」?? 「不作為犯」??
沒問題的,我「給予初步治療後,及時轉診至醫療水準更好的地方」
我沒有不作為!! 更沒有延誤!!

當熟能生巧變成多作多錯,
我們只能「依法、依規定、依常規」給予治療
醫學不再是藝術、更不算科學
了不起算是「家庭代工」,把規定記熟,依規定辦理…

醫療品質將一去不返!!!
就算將來有一天修了法,
「醫療重建,也是條非常漫長而必需付出更多人命的路」

(原po文  2012-7-26  from 醫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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